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天津高考无听力报名条件 南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12-18 18:43:15 | 191招生网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天津高考无听力报名条件 南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天津高考无听力报名条件 南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高考科目安排时间表

2023年天津高考时间:6月7日—6月10日。具体时间表如下:

拓展资料

近日,天津市招委印发《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就天津高招报名、考生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招生章程、填报志愿、考生档案、录取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解读,部分重点内容如下:

1、报名

符合要求及本市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体检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3、考试

天津继续实施自主命题。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构成。

4、考试科目和分数

高考科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共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各科目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5、考试时间

高考和等级性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15:00至17:00外语(英语笔试15:00至16:40)。6月9日8:30至9:30物理;11:00至12:00思想政治;15:00至16:00化学。6月10日8:30至9:30历史;11:00至12:00生物学;15:00至16:00地理。

6、招生章程

在津招生的高校应在5月20日前,将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寄送至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汇总并面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在津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

7、志愿填报

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

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的志愿征询。

8、录取

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施录取。

天津高考无听力报名条件 南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2020届高考听力是笔试还是先考?

高考英语听力是先考的,有两次机会,满分30分,计算进英语总分。

2020年将有4个省市推行高考新制度,分别是北京、天津、山东以及海南,2020年北京在推行新高考英语中,英语听力分值总分30分,采用的是笔试和听力考试分离,取英语听力最高成绩以及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并计入高考总分。

天津:2020年以及以后的高考生,拥有两次英语听力考试的机会,考试时间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进行,第2次高考英语考试(笔试)则是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进行。

扩展资料:

1、不要纠结

在考试前,告诉孩子不要纠结于是否要参加考试,以免考试当天的困惑。无论他或她决定做或不做,他或她必须坚持在6月8日下午。

2、临考练习 191招生网

在英语测试中播放听力的同时,其他的写作部分也可以完成。建议这两天可以适当的练习在英语听力和阅读环境下进行笔测,消除干扰。

3、直接填答案

如果你不想在听力考试中留空,也不想占用笔试的时间,一个好的建议就是直接在听力考试中填写答案。只有三个听力选项,通常你可以得到10分左右。

南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191招生网(https://www.191577.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南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九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高考原始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英语、德语、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江苏省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对该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辖市)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2)无色盲、色弱,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3)两耳听力正常;(4)无口吃;(5)无传染病。
第二十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专业学生报考研究生时,不受所在学院的限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深造。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贯通培养。第一阶段为四年基础学习阶段,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教学进度,必修课成绩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学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即两年应用学习阶段的学习,应用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外语口试的,报考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应参加。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我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学校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选择双学位加硕士连读培养模式的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学校参照当年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及实际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纪委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191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191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191招生网:www.191577.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标签: 天津高考
与“天津高考无听力报名条件 南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天津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高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籍符合相关条件:(1)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含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2)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规定;(3)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

2024-12-02 20:16:47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

2024-11-29 00:31:59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将变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将变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

天津高考报名政策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

2024-12-08 14:49:20
甘肃高考各批次报名条件 南京晓庄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甘肃高考各批次报名条件 南京晓庄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今年全国各省的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是几号?各省填报志愿时间不同,详情请留意省考试院通知,有一些教育考试相关的APP也会推送相关信息,同学们留意一下APP就可以了。一般都是在六月份的下旬开始进行最早批次的填报,按照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的先后顺序进行填报。比如去年北京:本科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专科志愿填报时间:7月21日8时至7月22日20时。历年来的填报志愿

2024-12-15 16:06:51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

2024-10-20 23:49:44
南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南开大学专升本考试方式及报名流程)
南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南开大学专升本考试方式及报名流程)

南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中国政法大学招生

2024-11-14 19:08:31
天津高考复读生报名流程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天津高考复读生报名流程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天津高考复读生报名流程正式户口且高中往届毕业的乡镇社会青年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格式见后页“正面”)、高中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高中阶段档案材料报名。往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天津高考报名条件天津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高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4-12-06 15:01:44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天津高考报名政策)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天津高考报名政策)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根据查询天津本地宝可知,2024年天津高考政策对户籍学籍的具体要求如下: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3、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

2024-11-22 19: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