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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济南关于异地高考的新政策)

2024-12-08 04:44:41 | 191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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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六盘水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济南关于异地高考的新政策)

六盘水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六盘水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六盘水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校代码:4152010977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六盘水师范学院地处有“中国凉都”之称的贵州省六盘水市,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由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六盘水师范学院,2013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列为贵州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列入贵州省“十三五”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目前与辽宁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大连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占地面积1315亩,建筑面积近36万平方米,与明湖国家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贵州最美大学校园”。2014年被授予全省“安全文明校园”,2017年被评为“全省文明校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3亿元,各类馆藏图书160余万册,全校教职工870人,其中正高65人,副高249人,博士69人,硕士444人,“双师双能”型教师67人。现有44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教育学、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

近年来,承担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等45项,获贵州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获批贵州省一流大学一期重点建设(培育)专业1个、一流课程4门;获批贵州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有省级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学科、重点支持学科6个。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人文社科示范基地2个,贵州省普通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2011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3个;有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贵州省普通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市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5个。升本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部级项目207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9项。有六盘水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等10个学术研究机构,105个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是贵州省省级教师发展中心、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台湾大叶大学、泰国清迈大学等20多所国(境)内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于2019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即将启动留学生招生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纪委、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六盘水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和学校专业设置以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分数(位次)高的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位次)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山东省、海南省的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两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成绩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复查期内,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

第二十二条 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第六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招收非英语考试语种考生。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口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且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卷面总分60%(含)以上。

第二十五条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三个专业只招收男性考生,其它专业性别不限。

第二十六条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五个专业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其他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取得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八条 湖南省艺术、体育类考生,统一使用湖南省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各项收费均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资助措施,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每一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六盘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满足辅修资格的,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达到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8-8601126(兼传真)

咨询邮箱:lpszjzx@126.com

监督电话:0858-8602733

举报邮箱:lpssyjb@163.com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邮政编码:553004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六盘水师范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盘水师范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

六盘水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济南关于异地高考的新政策)

济南关于异地高考的新政策

【高考九大变化】
请认真阅读

变化一:夏季高考采用“3+综合”模式

自2014年起,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夏季高考考试科目采用“3 + 综合”模式。考试时间由原来的两天半缩至两天。“3”指语文、数学(分数学1和数学2)和外语(分英语、俄语、法语、德语等语种)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综合分为综合1和综合2。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考生根据自身特点和招生院校要求自主选考数学、综合和外语语种。

变化二:听力考试不再纳入统考内容

从2014年起,外语考试科目中的听力考试不再纳入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内容。招生院校可在招生章程中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外语听力成绩提出要求。报考外语类或对外语口语有要求的专业的考生仍需参加由省统一安排、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其成绩计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相关专业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春季高考的文化基础部分(即语文和数学两科),由省统一命制试题,统一组织考试;专业技能部分(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由省统一制定考试大纲,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考试

变化三:体育测试成绩以高中阶段体育成绩为依据

自2014年起,对参加夏季高考的高中段应届毕业生的体育测试成绩以学生在高中阶段体育成绩为依据,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分A、B、C、D(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下同)四个档次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往届毕业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考生实际测试成绩,分A、B、C、D四个档次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成绩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

变化四:强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考录取中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增强其科学性和公信度。从2011年入学的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除用于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测定外,同时记入参加高考的考生电子档案。

进一步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通过加强管理、改进评价过程和方法、调整评价内容,使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更加科学、客观、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更加真实、可信,以确保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规范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管理。省统一制定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办法,招生考试机构按认定结果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的高考报名。

变化五:在有关省属本科院校开展自主招生

继续扩大国家、省级示范性、骨干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单独招生考试)的试点范围和录取规模。积极向教育部申请,经批准后,从2014年起,在有关省属本科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招生院校总招生计划的3%以内。同时对特长显著或具有特殊才能、符合高校培养要求的可破格录取;对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学生,按规定实行推荐录取。

稳步推进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在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以中职学生为主的免试注册入学招生规模。从2014年起,将注册入学的生源范围扩大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较好、有明显职业倾向的普通高中学生。

变化六:扩大春季高考的本科招生规模

夏季高考,考生录取主要依据高考成绩,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春季高考,综合专业技能和文化基础两项成绩择优录取。对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高职院校要优先录取。对参加夏季高考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职院校录取,单列计划,按志愿择优录取。对于两类考试都参加且成绩均达到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允许参加两类考试志愿填报,学校重复录取。同时,适当扩大春季高考的本科招生规模,逐步增加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升入本科学习的比例。

变化七:省属本科院校均实行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

在确保客观、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本科院校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试点。到2014年,省属本科院校均实行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

变化八:山东省不另制定省内加分政策

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山东省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加分政策,不另制定省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分值与统一考试的文化课成绩一并计入总分,供招生院校录取时使用。改进各批次分数线的划定办法。从2014年起,根据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统一全省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变化九:允许非户籍考生在山东省参加高考

允许非户籍考生在山东省参加高考。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要逐步建设更加规范完善的招生管理体系、公开透明的考试招生运行体系、严明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和方便快捷的考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考试招生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考试招生各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各高中学校要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开设选修课程,尽快实现“选课走班”教学,切实做到对2011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不再进行文理分科教学。要通过加强管理、改进评价过程和方法、调整评价内容,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使评价过程更加科学、客观、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更加真实、可信,确保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望采纳╭(╯3╰)╮

2009广东高考考试说明

191招生网(https://www.191577.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09广东高考考试说明的相关内容。

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考试中心门户网站 www.eeagd.edu.cn 时间:2009-03-11 来源:粤考院〔2009〕78号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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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考务工作要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建立要求及体检时间

1、考生电子档案及纸介质档案的建立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8〕346号文)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为4月1日-20日。

二、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是在公布考生成绩和划定各批次录取分数后组织考生填报志愿,针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呈现出新情况和新特点,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要加大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高

校的宣传力度,对高职高专和民办高校的宣传,要着重对其办学条件、办学特点和培养目标的宣传引导,鼓励考生填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民办高校,以增加录取的机会。积极引导考生实事求是地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力求降低填报志愿的风险,减少填报志愿的失误。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各中学要精心组织好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30日-7月8日,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三、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各地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熟悉掌握考务安全保密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地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试卷保密室的建设和维护。保密室启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保密室的各种硬件设施,确保保密室安全措施全部达标,必须严格按照考务安全保密操作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地做好试卷(含答题卡)运送、交接、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各定点考场要加强对定点考场硬件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要积极筹集资金,做好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新建的定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的建设规范,确保电子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在普通高考期间,必须将考场信号和保密室信号图像一并上传省招办和教育部考试中心,新增考场必须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未建立电子监控系统,以及电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中学,不得作为考场组织考试。要充分利用远程网上巡考系统加强考试过程的监控,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

四、选做题型作答规范的培训与宣传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我院印发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广东卷)考试大纲的说明》规定,2009年的高考部分科目试卷包括必做题和选做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时务必要看清题号并根据试卷要求填涂相应的信息点,漏涂、错涂、全涂选做题信息点,选做题答案无效,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各中学要指导考生了解各考试科目的试卷结构及选做题的题型,了解在答题卡上规范作答选做题的方法,组织考务培训工作时,提醒考生务必要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选做题信息点“ ”用2B铅笔涂黑,及防止漏答、错答、漏涂、错涂等现象的发生。

五、监考员队伍建设和培训

加强监考员队伍建设和培训,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市、县(区)要抽调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组织纪律性强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高三级教师及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教师、干部不能参加监考工作及其他考试管理工作。各考场必须配备不同中学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同一试室的监考员不得来自同一中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普通高考考务工作规定,认真做好监考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监考员严格按监考工作操作规程,认真细致地履行工作职责,准确规范进行操作。

监考员的监考工作操作规程,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指令》(见附件一)进行。监考时,监考员要认真做到:

1、清楚书写考试指导语。考生入座完毕,监考员须在黑板上清楚书写考试指导语,清晰地提示考生按有关考务要求进行操作。考试指导语包括以下内容:

(1)请考生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答题卡的相关栏目。

(2)请考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粘贴时注意不能超出框外。

(3)请考生用2B铅笔填涂以下栏目:①试题类型(根据所发试卷选A或B);②选择题答题区的答案选项信息点;③选做题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信息点。

(4)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各题目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答案无效。

(5)本科次考试科目、试卷及答题卡总页数,本科目考试时间。

其中第(1)~(4)条可在6月6日整理试室时,书写在黑板上(有条件的考场可放大字号打印好粘贴在黑板上)。第(5)条由监考员在考生入座完毕后书写。

2、准确发放答题卡和考生条形码。监考员发放答题卡时,要根据本科次考试科目答题卡的页码和总页数,有序逐一分发,不能多发、少发和错发。发放考生条形码时,需认真核对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科目。答题卡和条形码发放后,要提醒考生清点自己的答题卡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与本人的姓名、考号是否相符。

3、详实填写答题卡袋面上的相关内容。开考后,监考员必须严格按点名卡上的座位号再次核对考生照片、座位号、考生号、姓名。要准确填写“答题卡袋”的相关内容,并签名确认。答题卡袋面上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试室号”、“考场名称”等栏目,监考员必须详实、清楚填写,不得漏填;对缺考考生,须将其考生号、座位号写在答题卡袋封面的“考场记事”栏和“缺考考生号”栏内。要如实将考试异常情况写在“考场记事”栏上,如“考场记事”栏不够写可另加附页,并将附页贴到答题卡袋封面的贴线上,注意不要整张纸贴紧。

4、认真履行监考的工作职责。监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维持考试正常秩序。发现违纪考生,监考员要及时警告制止、登记,并将《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样式见附件二)发给考生,让考生签名确认。登记时,要认真将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试室号、座位号、违规违纪情况记录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中。当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须及时将违纪考生名单交考场主考。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在每段考试结束一小时内,必须将本地区违纪作弊考生情况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指挥系统上报我院招生考试部。

5、准确填写缺考考生答题卡。开考30分钟后,对缺考考生,监考员必须用2B型铅笔将《点名卡》上相应座位号考生缺考标记“ ”按标准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同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栏内写上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将缺考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并在其非选择题答题区域内用红圆珠笔(严禁用铅笔)写上“缺考”两字。

6、规范处理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如遇到答题卡损坏,考生要求更换时,监考员应予以更换,并在损坏的答题卡非选择题答题区域上用红圆珠笔写“作废”两字,同时撕掉作废卡上的条形码(考生新更换的答题卡可不用粘贴条形码),然后在答题卡袋面“考场记事”栏上填写考生号、更换答题卡的页数及页码。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不要装入答题卡袋,交考场另外封存。

7、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考场应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监考员甲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监考员乙开始收卷。

8、按序整理考生的答题卡。监考员回收答题卡须认真整理,注意核实考生号、座位号及每个考生的答题卡张数,收卷时,必须严格按照答题卡的座位号顺序从小到大收卷。每个科目的答题卡张数可能不同,当考生的答题卡有多张时,必须收齐一个考生的所有答题卡,再收下一个考生的答题卡,以防漏收或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对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的要如实记录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内,同时立即报告考场主考,由考场主考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并登记造册,回卷时交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部。对缺考考生的答题卡,要注意再次核实是否用红笔在答题卡上写上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和“缺考”字样,检查是否已横贴条形码。整理答题卡时,需将每页答题卡的裁切线对齐,即检查答题卡左上角的缺角是否对齐。

9、严格清点验收答题卡的份数。监考员在回收答题卡时,对答题卡、试卷须认真清点,严格验收。验收时,注意将所有考生的答题卡(包括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及多余答题卡)收齐,多余的答题卡在非选择题答题区域用红笔填写“空白”两字,确保所发放的份数(页数)与回收的份数(页数)准确无误后,再将点名卡放在答题卡上面一起装入答题卡袋内进行密封。严禁漏收答题卡,对漏收的答题卡,省教育考试院一概不给予承认,作缺考处理,并追究监考员责任。

10、按规定做好点名卡和答题卡的密封工作。监考员必须在试室内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严禁将未密封的点名卡和答题卡带出试室。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时,要注意保持点名卡和答题卡清洁,不能折叠,不能弄皱,确保点名卡和答题卡不受损坏,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六、考试实施过程有关规定

1、语文科开考前三十五分钟,外语科开考前四十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二十五分钟时,监考员领取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点名卡、答题卡、草稿纸、考生条形码和密封工具。

2、语文科开考前三十分钟,外语科开考前三十五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二十分钟,监考员开始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监考员在黑板上书写指导语。考场启用电子监控系统,对考试过程开始录像。

3、开考前十五分钟,语文科由考场统一播放《考生守则》和《考生考试注意事项》,各科分别由监考员发放答题卡、条形码和草稿纸。考生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及在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监考员需认真指导考生在指定位置正确横贴条形码。当一份试卷有多张答题卡时,监考员需提醒考生每一张答题卡上都必须粘贴条形码。

4、开考前十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生有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顺利实施。外语科目开始试听。

5、开考前五分钟监考员开始分发试卷。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试题类型。

6、开考信号发出后,由考场统一宣布开始答卷。

7、开考十五分钟后(外语科目考试考前十五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

8、开考三十分钟,监考员开始默点名,将缺考的考生《点名卡》上相应的考生缺考标记“ ”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将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监考员还应准确填写答题卡袋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号”等栏目。

9、每科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起,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10、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由考场统一宣布离终考所剩时间。

1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场统一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甲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监考员乙开始收卷。

七、考生考试时的考务规定

1、认真检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和条形码。答题前,考生要认真检查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与本人的姓名、考号是否相符,检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如有不符或页数存在漏页等问题,必须马上报请监考员处理。

2、准确填写答题卡的相关栏目。考生检查答题卡的页数无误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上准确填写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

3、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必须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内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粘贴条形码时,需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响答题卡的扫描。

4、正确使用作答用笔。作答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2B型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内按答题卡示范样式将试卷类型和对应题目的选项信息点涂黑。考试结束前,未将试卷类型和所选选择题的选项填涂在答题卡的,其答题一律无效。作答非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各题目答题区域内进行答卷,不准用铅笔、红色、蓝色笔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5、正确填涂选做题。考生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看清题号,同时必须将自己选做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旁边的信息点“ ”用2B铅笔涂满涂黑。漏涂、错涂、全涂选做题信息点,选做题答案无效,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规范填写答案。在答题卡上作答时字体务必端正、清楚。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包括画表及作辅助线),在各题目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试卷上作答,或更改答题题号,其答案无效。

7、保持答题卡清洁。考生答题时,要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清洁,不能折叠、弄皱和损坏答题卡,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8、严禁考生带走答题卡、试卷。未交卷者,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试室。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题卡按页码从小到大顺好,然后将答卷反扣桌面,双手垂下坐在原位,待监考员将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准张数无误后,方能离开试室。严禁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走,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八、英语口语考试考务工作

1、英语口语考试由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组织管理,有条件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可设立英语口语考试考场。

2、英语口语考试考务工作要求见《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普通高考英语口语计算机辅助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8〕423号)。

九、日语、法语、德语考试科目的考务工作

1、报考日语、法语、德语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编排试室时与英语考生一同编排。日语、法语、德语考试时,考场需将考生单独另行安排试室考试。原安排日语、法语、德语的试室,监考员将报考日语、法语、德语的考生作缺考登记,并在英语答题卡袋封面“考场记事”栏注明“××考生考‘日语’(或‘法语’或‘德语’)”。

2、日语、法语、德语听力考试可采用录音机播放。日语、法语考试试室应远离英语考试试室,以免影响英语听力考试。

3、日语、法语、德语考试科目继续采用人工评分。报考日语、法语考试科目的考生需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在日语、法语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单独密封,回卷时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上述答卷单独上送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部。

十、违纪作弊的处理

1、每科考试结束后,各考场要及时汇总考生违纪作弊情况报县(区)招生办,县(区)招生办在考试结束后报市招生委员会。

2、违纪考生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试中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处理决定,并发出《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式样见附件三)。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15日前将考生违纪作弊处理结果(正式文件和EXCEL电子文档)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部。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试中心)的处理决定做出成绩处理,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成绩处理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违纪作弊考生名单按《广东省二OO九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要求填报。

4、《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编号为8位,其中第1-2位为年度代码,3-4位为各市代码,第5位为考试类别(1-普通高考,2-成人高考,9-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第6-8位为顺序号。

十一、考生成绩的公布

评卷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考生成绩证明,并由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发给考生。

十二、其他

1、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务工作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2、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试。

3、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务必按省制定的日程表(见附件七)提前完成各项工作,日程表中前面带有“★”的日期不得变动。

附件:一、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指令

二、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三、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

四、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

五、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守则

六、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考试注意事项

七、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九年三月九日

相关附件:

yky[2009]78.doc 191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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